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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車制造

谷歌控告Uber盜取其自動駕駛專利并要求停止使用激光雷達技術

星之球科技 來源:亞峰2017-03-13 我要評論(0 )   

近日,谷歌旗下的無人車公司 Waymo 對 Uber 提起一項知識產權訴訟,并向法院申請對其發(fā)布一項禁令,要求 Uber 立刻停止使用盜取的技術開發(fā)自動駕駛汽車。

谷歌控告Uber盜取其自動駕駛專利,并要求停止使用激光雷達技術


近日,谷歌旗下的無人車公司 Waymo 對 Uber 提起一項知識產權訴訟,并向法院申請對其發(fā)布一項禁令,要求 Uber 立刻停止使用盜取的技術開發(fā)自動駕駛汽車。
 
目前,Uber 已經擁有一個自動駕駛試驗性車隊在亞利桑那州等地測試。如果法庭答應谷歌要求頒發(fā)禁止令,Uber 自動駕駛車隊的運行或許會受到影響。
 
其實早在二月份谷歌就開始起訴 Uber,指控對方盜竊自動駕駛汽車開發(fā)技術。
 
谷歌控告 Uber 的理由如下:Uber 的開發(fā)人員 Anthony Levandowski 曾經是谷歌無人車項目經理,他在離職前下載了大量的技術文件,竊取超過 1.4 萬份機密文件,其中包括光學檢測和雷達探測技術的細節(jié)。Levandowski 后來創(chuàng)辦自動駕駛卡車公司 Otto,Uber 收購了 Otto 后獲得了這些盜取的技術。
 
那谷歌是如何斷定 Uber 采用了這些盜用的技術?谷歌發(fā)言人提到正因為 Uber 盜取了谷歌有關自動駕駛汽車激光雷達的設計技術,這才使得 Uber 能夠在如此短時間內完成相關項目的設計。
 
谷歌最初表示,他們有兩項激光雷達專利被盜用,但在周五修改后的訴訟文案中,又增加了第三項被盜專利。谷歌還表示,Uber 同時侵犯了他們暫未申請專利的商業(yè)機密,包括用于激光雷達的光束的參數和測量數據。
 
對此,谷歌提出讓法院對 Uber 發(fā)布禁令,要求其不能使用激光雷達技術。
 
除了專利事件外,最近 Uber 企業(yè)文化和服務遭到了輿論質疑,其中在美國被指控欺騙消費者、欺騙專車司機、損害司機的福利待遇,前員工也爆出 Uber 內部的性騷擾丑聞。除此之外,Uber CEO 卡蘭尼克也在最近與專車司機互爆粗口,使得整個公司負面纏身。而對于谷歌此次控訴,于 Uber 而言,無疑是火上澆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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谷歌公司Uber激光雷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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